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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个平等"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
2008-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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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13日电(记者褚晓亮、姚湜)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省长韩长赋向社会承诺要集中力量办好八件民生实事。其中,包括要让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此,吉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着力推行"四个平等"来实现这一目标。
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吉林省共有适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9万多人,其中,小学有3万多人,入学率为99.7%;初中有近6万人,入学率为99.9%。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青逯表示,吉林省将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实行"四个平等"对待:一是在入学上对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全部按学区就近入学,对没有户口的根据住址地安排到就近学校;二是在农民工子女奖励评优、入队入团、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接受教育方面与城市居民学生同等对待;三是在农民工子女小学毕业、初中毕业和初中升高中时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四是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不收取借读费、赞助费。
王青逯还表示,将通过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和扶持家庭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籍管理等措施为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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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新华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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