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您的位置>>首页>>综合信息>>简报摘要
请选择字号【 】 
 
费率待定 拖拉机交强险可暂缓投保(2006-07)
2006-7-18

  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以下简称交强险) 开始实施,国家保监会在此前公布了各类机动车的交强险基础费率表,其中拖拉机交强险费率待定。那么,在全国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未确定之前,拖拉机该不该投保交强险?如何投保?记者日前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记者:拖拉机交强险费率现在有没有确定?何时正式对外公布?
  负责人:目前,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正在测算中,将在10月1日之前发布。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10月1日之前投保交强险均不违法。为此,建议拖拉机投保人暂缓投保拖拉机交强险。
  记者:在拖拉机交强险费率确定之前,有些拖拉机投保者一定要投保交强险,该如何对待?
  负责人:在国家发布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之前,投保人执意投保拖拉机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可按7月1日之前的同档次或相近责任限额的拖拉机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三责险)限额计算费率,但一定要使用交强险的条款、责任限额、保单和标志。但是,各保险公司在开展这一业务时,必须向投保人说明:此费率是原商业三责险费率,不是经批准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最终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水平是否比原商业三责险费率高或低,目前尚未确定。保险公司按此承保交强险的拖拉机发生事故的,按交强险条款规定处理。
  记者:能否用商业三责险代替拖拉机交强险?
  负责人:《条例》规定,在7月1日以前已经投保拖拉机商业三责险的,保险期满后再投保拖拉机交强险。然而,拖拉机投保人在7月1日以后投保的任何商业三责险均不能代替交强险。

作者/出处:摘自《中国农机化信息网》 阅读次数 [5692]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10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9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8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7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6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5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4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2.3期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1期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2004年第6期 [31981]
通榆县将70万元农机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农民手中(2005-06) [31055]
2004年吉林省减免农业税14.76亿农民人均获益100元 [30961]
2004年第11期 [30390]
2004年第7期 [29636]
2004年第8期 [29470]
主动谋求作为  利用社会资源(2005-05) [29287]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6期  [22379]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2.3期  [22152]
吉林农机化简报2013第07期   [21959]
     

主办:四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英雄大街2220号
电话:0434--5089268   
email:sp@jlnongji.cn
http://sp.jlnongj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