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接连遭受三次台风,农作物出现倒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救灾减灾措施,决定安排省级资金,对农作物具有倒伏收获性能的收获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所加装的辅助喂入装置实施补贴,加强对倒伏农作物进行机械化抢收,保障粮食颗粒收仓。
9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郑建东介绍相关情况。
一、补贴内容
新购玉米收获机、全喂入水稻收获机实施省级补贴。具有收获倒伏农作物性能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和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可在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获得省级补贴。省级资金的补贴比例总体上按不超过单价的20%掌握,中央和省级补贴累加最高不超过产品市场销售价的50%,玉米收获机单机最高补贴5万元、水稻收获机单机最高补贴2万元。省级补贴产品的购置时间从2020年8月27日(8号台风进入我省时间)算起。今年受台风影响前所购置的收获机械不在此次省级补贴范围。关于具体补贴的机具种类,省农业农村厅表示,本次补贴中具体补贴产品的品牌、型号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积极组织相关生产企业按照“自主选定、自愿申报、公开承诺、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申报,审定后及时公布,购机者即可办理省级累加补贴。
对玉米收获机加装辅助喂入装置给予补贴。收获辅助喂入装置主要是对收获机械对应割台部位进行改装,通过加长扶禾器,按照垄距匹配割台,提高倒伏作物喂入的流畅性。对现有玉米收获机新加装辅助喂入装置实施省级补贴(不享受中央补贴),补贴比例总体上不超加装费的50%,每台(套)最高补贴4000元。
二、补贴办法
补贴范围覆盖因台风影响受灾的所有县(市、区)。
补贴对象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重点向规模化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倾斜。
补贴申领程序按照“自主购买(加装)、先购(装)后补、县级结算”方式进行操作。
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受灾面积预分配补贴计划指标,省对市县统一结算,据实兑付。
三、申报时间
补贴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20年10月31日止,请农民朋友们及时办理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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